2007年4月3日星期二

想打棒球的蟋蟀

蟋蟀在板球比赛里受了伤,康复期无事可做,只好去听地理课。课上他学到了美国,那边的国球可不是板球,反倒是板球的一个变种,叫做棒球。他倒没有任何学术偏见,也不顾自己之前吃的苦头,立刻就产生了一种对远方的憧憬;同时,忘了膝盖的疼痛,却记起了球场观众的轰动,他马上动身前往美国——就在他刚刚恢复跳跃能力之后。

“我相信,我将为勇士队比赛,”他在漫长的旅途中自己这么琢磨,“因为在英格兰的板球场上,我可是展现了自己的勇气。另一方面呢,我得当心红雀队,因为谁都知道红雀遇上蟋蟀会干什么。”这么想着,终于他发现自己到了勇士体育场,这是一个下午了,场内正在进行勇士队和巨人队的比赛。

他还是渴望加入到比赛中间,因此不在大看台上找座位,却直接往本垒跑去。“这一回,”他想,“我得离木桩远点儿,离地近一点儿。虽然可能没法看得太清楚,但是所谓‘先知先戒备’,有了上回的经验,还是谨慎些的好。”这样,他专门挑了一个最平坦的座位,这碰巧就是本垒。在那儿他待得挺安生,直到第九局末尾,双方还是平局,这时,一个跑垒员想从二垒跑上本垒得分。胜负特别接近:在一阵尘土的云雾中,球、捕手、跑垒员几乎同时到了本垒上,裁判员喊道“安打”,顿时人群雷动。几个小时之后,那喊声还在蟋蟀的耳朵里回荡,那时他躺在空空的体育场当中、本垒的上面——这一回两个膝盖都破裂了。“我选择了一种艰苦的生活,”他想,“但是说到底,有了这样的喝彩,难道还不值得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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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训:经验不一定能教会人懂得任何东西。

3 条评论:

Ezen 说...

今天突然发现可以访问了,但愿大陆别再封可怜的BLOGGER。

说...

哈哈!终于可以访问了!这下热闹了!

匿名 说...

我今天才发现的,为什么不告诉我啊???